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强调行政与司法的协调联动,进一步保障新冠肺炎平反人员等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科学研究表明,经过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已达到隔离管理和出院标准。他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接触不会导致新冠肺炎的传播。新冠肺炎的康复人员是安全的,但一些雇主违反法律,限制新冠肺炎的工人,如康复人员申请工作,理由是他们在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呈阳性。这既不科学也不合理,不合法也不合理,必须坚决纠正。
为此,7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要求,严禁就业歧视新冠肺炎康复工作者;8月1日,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人社部和最高法院再次下发通知,不仅重申了上述会议和通知的重要精神和规定,而且有新的亮点。
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利用司法手段保护受歧视的劳动者。"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该通知的联合发布机构之一,最高法院的介入让劳动者维权更有信心。
《通知》一方面明确了维权路径。根据人社部、国家卫健委此前的通知,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查询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人社部和最高法院的这份通知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有上述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以侵犯平等就业权和个人信息权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路径一目了然。另一方面,法院可以通过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主动调查、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方式,尽快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个亮点是完善行政司法协调机制,实现对劳动者的双重保护。通知要求,法院在审理就业歧视案件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含有歧视性内容的,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线索,后者应当及时核查。这样的司法与行政联动机制,意味着用人单位除了承担民事败诉的后果外,还可能承担行政违法的责任。这对用人单位是双重打击,对劳动者是双重保护。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截至8月15日24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24688例。新冠肺炎的康复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虽然从现实情况来看,歧视的雇主和被歧视的新冠肺炎平反人员为数不多,但保护他们的就业权利仍然受到高度重视。包括司法机构在内的整个社会都在努力实现的目标是防止新冠肺炎的平反者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