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指出,种植牙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的问题长期存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它们成为困扰群众的民生痛点。
意见提出,引导种植牙牙冠形成合理价格。种植牙、牙冠在网上购买,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自主选择,按实际购买价格“零差率”销售。临床主流的全瓷冠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内进行拍卖挂靠,通过竞争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其他材料参照全瓷冠价格挂。国家医保局指导其他省份实行价格联动,限价到网,推进牙冠价格阳光透明。医疗机构自行制造的牙种植体,由医疗机构在材料成本和加工服务的基础上,按照适当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确定价格和挂网,并与竞争性价格挂网冠的价格关系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在种植牙全过程价格管控方面,意见稿强调,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单一常规种植牙为重点,明确全过程价格控制目标,引导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加强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管控。在单个常规种植体“检查设计用种植体及牙冠放置专用耗材”全流程价格在* * * *元以上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将全流程价格引入新的* * * * *元区间,同时将种植手术及牙冠放置在全流程价格中的价格控制在60%左右,检查设计价格控制在10%左右,突出整个牙种植服务中的技术服务。
针对民营医疗机构种植牙价格的监管和引导,意见稿明确,民营医疗机构种植牙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并在明显区域主动公示价格水平,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假补贴或低价宣传欺骗欺诈患者。对区域内种植牙采集报告率高、入选产品利用率高、种植牙费用经济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高的民营医疗机构,各地医疗保障局将在官网上展示价格和费用,为患者提供就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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