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医疗保障提案代表督办会上获悉,江苏省医保局拟将尚未纳入医保支付的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统一全省医保支付类别、支付比例和支付标准。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实施。
据悉,在今年年初召开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朱劲松提交了《关于将心理治疗有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进行督办。
“我们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启动医保支付调整,系统推进精神障碍患者医保问题的解决。”江苏省医保局局长周莹介绍,全省共有50个心理治疗项目,其中25个已纳入基本医保支付,全年医保基金支出超过5.5亿元,另有25个尚未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省医保局对此进行分类评估,对患者负担较重的心理治疗项目进行重点研究论证,推动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南京脑科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谭俊华说:“现在社会对心理治疗的需求很大。我们每天接诊的很多都是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等严重精神疾病患者。”
据记者了解,去年江苏省有近17万人接受心理治疗,医疗费用2400多万元,每人负担约140元。目前,全省有103家精神病医疗机构和253家医院提供心理治疗服务,心理治疗费用普遍不低。以南京某医院为例。心理治疗每次50分钟,次高职称以上专家每次收费800元。心理治疗一般是一周一次,患者往往需要连续治疗几次,有的疗程长达数年,对患者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以前有些心理治疗项目不能报销,导致很多人不愿意接受治疗。”南京脑科医院门诊部主任医师徐舒认为,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不仅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可以提高公众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识,增强积极就医的意识。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将精神分裂症等7种严重精神障碍纳入江苏省统一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周莹解释说,患有此类疾病的患者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药。新政策允许患者在门诊治疗期间享受住院待遇,同时给予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同级医疗机构的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