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6000434
根据《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22年第29号公告),现将缓缴药品注册费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交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注册申请人,自应缴纳注册费之日起延期一个季度,不收取滞纳金。
特此公告。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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