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江西发布由省牵头的15个省份未评价品种征集征集意见稿,11月2日前可书面反馈意见。
涉及的省份有:江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5个品种见下表,包括罂粟碱、托烷司琼、神经节苷脂等。
五省联盟计划采用双信封模型进行综合评价。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将于6: 4举行。
值得注意的是,江西在15个省盟中率先采用双信封模型进行综合评审,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权重为6: 4。
报价最低的公司和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公司的产品将被选中;最低报价和最高综合得分为同一企业的,只选择一家企业。
可以看出,江西联盟注重技术与价格的平衡,但更注重技术标的得分功能。
经济技术标以药品名称和医保组合剂型为投标组,取各申报企业产品的最高经济技术标得分进行评审。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经济技术标得分大致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质量指数(69分):主要是产品质量水平,分为原创研究、评价过高、欧美日上市等六个方面。分数不累加,以最高分为准;
供应保障指标(13分):根据不同的配送率指标;
综合指标(18分):包括招聘中的失信记录、国选情况、市场占有率、医疗机构覆盖率、行业排名等几个指标。分数不同。
可见,质量水平对于未评价品种的收藏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原研、参比制剂和高估品种几乎都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第一质量水平”,这与国家收藏对于原研和高估品种不区分质量水平有很大区别。
各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按以下规则确定:
选择1家企业的,以第一年协议采购量基数的50%作为第一年协议采购量;
从国内选定的,以第一年约定采购量基数的75%作为第一年约定采购量,其中50%作为最低评级选定企业的第一年约定采购量,25%作为最高评级选定企业的第一年约定采购量。
15省联盟集采与国采结果重叠时的处理方式
在采购周期内,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与现行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发生重叠的,如果选择的企业不同,第一年可执行联盟地区选择企业的结果,第二年续签合同时可执行州内选择企业的结果;所选企业相同但价格不同的,取价格较低的所选企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