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全面增强药品监管才能建设的施行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国度药监局对于印发〈药品监管网络平安与信息化建设“十四五”布局〉的关照》(国药监综〔2022〕23号)无关要求,规范医疗东西信息体系建设与数据互换共享,在药品监管信息化尺度系统框架下,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组织体例了《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和《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体例阐明(见附件1-4)。
现向社会地下征求意见。请填写《尺度征求意见反应表》(见附5),于2024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模式反应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
分割德律风:010-88331921
电子邮箱:zhouhy@nmpaic.org.cn
附件:1.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2.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
3.医疗东西临盆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体例阐明
4.《医疗东西运营允许与立案治理根本数据集(征求意见稿)》体例阐明
5.尺度征求意见反应表
国度药监局信息中间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