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度局《对于停止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任务的布告》要求以及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尺度体例任务安顿,我局已组织实现2024年第六批13个种类的尺度审评任务,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尺度的迷信性、合感性和顺应性,现地下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请相关单元依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节制与尺度订定技术要求》认真研讨。如有贰言,请实时来函提交反应意见,并附相关资料和分割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尺度无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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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尺度公示稿(2024年第六批)目次
2.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尺度公示稿(2024年第六批)
吉林省药品监视治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