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施行6周岁以下儿童部门医疗服务名目价钱加收政策

  • 2024-09-23 00:00
  • 来源:医药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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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州(市)医保局、卫生安康委,省级无关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度《对于印发深入医疗服务价钱改造试点方案的关照》(医保发〔2021〕41号)及《对于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倒退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等文件精力,匆匆进儿童医疗卫惹事业继续安康倒退,经研讨,决议在全省范畴内施行公立医疗机构6周岁以下儿童部门医疗服务名目价钱加收政策,现将无关事项关照如下:

 

  施行范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下层医疗卫生气希望构)。

 

  加收名目及相关事项

 

  (一)公立医疗机构收治6周岁以下儿童(住院时代儿童跨周岁诞辰的,以出院光阴为准,门诊以就诊光阴为准),在现行医疗服务名目最高限价根底上,普通查看医治类名目(部门,50项)可加收10%,临床各体系诊疗类名目(部门,66项)可加收25%,经血管染指诊疗类名目(全体)可加收30%、手术医治类名目(全体)可加收30% ,西医类名目(部门,48项)可加收25%,医疗服务名目称号含小儿的名目不归入加收范畴。详细名目清单及加收幅度详见附件。

 

  (二)增强医疗服务价钱调整与医保付出政策协同,已归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付出范畴的医疗服务名目,同步将许可加收部门归入医保付出范畴,并依照现行医保付出种别付出。

 

  三、任务要求

 

  (一)各级医疗保证、卫生安康部分要高度看重,强化组织引导,做好部分协调,专门针对此项任务进行部署安顿,认真组织施行。

 

  (二)各地要落实属地义务,督匆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增强病院治理,强化价钱自律,规范服务行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人文关心,继续进步患儿和家眷称心度。

 

  (三)各地要强化学习,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包办窗口和医务职员对政策的懂得与掌握才能,踊跃精确回应社会关切,有序化解危险矛盾。

 

  本关照自2024年10月10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6周岁以下儿童部门医疗服务名目加收政策表.pdf

 

  云南省医疗保证局      云南省卫生安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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