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疫苗治理法》,增强境外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治理,国度药监局订定了《境外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指定境内义务人治理暂行规则》,现予宣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时,为保证《境外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指定境内义务人治理暂行规则》的落地施行,国度药监局建设了国度药品营业利用体系相关模块,于2024年11月14日正式启用。
特此布告。
附件:1.境外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指定境内义务人治理暂行规则
2.《境外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指定境内义务人治理暂行规则》政策解读
国度药监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