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动,有序合规展开药品学术推行运动,国度药监局牵头组织对《医药代表立案治理方法(试行)》进行修订,经征求公安部、国度卫生安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度医保局、国度西医药局、国度疾控局等六部分意见,造成《医药代表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地下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填写《意见反应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pjgs@nmpa.gov.cn,电子邮件题目请注明“医药代表治理方法意见反应”。
附件:1.医药代表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应表
国度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1月27日